从刑法修正案(八)到两高环境司法解释的出台,我们可以看出政府在从严打击环境污染犯罪方面的决心。
由于环境产业项目大多在市政公用领域,建设、运营周期较长,如何有效判断企业的低价投标是否为恶性竞争,还需长期、连续的数据支持。建议将竞标过程一味低价、后续存在违约行为或不合理纷争的企业列入黑名单。
2016年底,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和环境保护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作的意见》,提出对于中标价格明显低于预期的企业要给予重点关注,加大监管频次。节能环保产业是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点扶持对象,是国家未来的支柱产业。虽然财政部印发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中,对项目识别阶段、项目准备阶段、项目采购阶段、项目执行阶段、项目移交阶段应当公开的PPP项目信息作了详细规定,但距离顺利落地还有较长的摸索过程。在新兴经济支柱产业的预期下,环保行业持续过热,行业竞争持续升温,一方面,受经济转型及产业升级影响,地方环保项目立项有所放缓,同时环保企业增多导致供需失衡,竞争加剧;另一方面,环保PPP项目因技术设备成熟及规模效应扩大,以及地方政府各级财政资金用于环保投资有限,为拿下项目而偏离项目成本价格的恶性竞标现象已严重影响环保行业的整体利益。此后,价格继续呈下跌趋势。
2015年8月,温州地下污水厂项目中标价0.8元/吨;2015年12月,安徽省安庆市城区污水收集处理厂网一体化PPP项目完成招标采购,中标价0.39元/吨;2016年3月,象山县石浦镇门前塘工业污水处理厂项目招标,高浓度工业废水处理出现1.86元/吨报价中标价持续走低、收费难以覆盖成本已成行业趋势。垃圾焚烧领域的低价竞争仅是行业竞标现状的缩影。比如说环保法明确要落实地方政府责任,但是制约的法律手段现在看还不足。
包括偷排偷放时有发生。我们把企业守法和企业的信用结合起来,出台《关于加强企业环境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还有大力推动企业信息公开,让老百姓能够看到这些企业的环境表现到底怎么样。一是继续开展环境保护法的实施年活动,我们在前两年的基础上,今年要继续深化这个实施活动,坚持问题导向和多方协同,督政和查企并重,严惩违法和规范执法并行。环保法总则第六条明确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的环境质量负责。
大家知道,环保法对企业处罚比较重要的手段,一个是查封扣押,一个是停产限产,一个是按日连续处罚。落实地方政府的环境保护责任,是落实环保法的重中之重。
这成为遏制企业环境违法的一个重要手段。总的看,我们有很多地区特别是在区县级环境监管的人员严重不足,装备老化等问题十分突出,很难适应现在日益繁重的监管任务。我们抓了三件事:一是开展中央环保督察,明确地方和各部门的责任。公安部专门印发了《公安环境安全保卫部门装备配备标准(试行)》,推动各地环境污染犯罪侦查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
其中突出的表现是,一些地方政府对环境保护法落实任务的分工不明确,而且这种不明确越到基层越衰减。主要是要从严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通过一年的信息公开和查处,高架源的超标率从2016年年初的31%已经下降到去年年底的3.8%,进展非常明显。新环保法被称为史上最严环保法,各方对它寄予了厚望。
再比如,有些条款在操作层面上执行起来还有困难,需要完善。第六,推动法律法规制修订。
二是对环境问题突出的33个市县政府进行公开约谈,通过揭短露丑,起到警示作用,形成压力、推动工作。还有推行环境公益诉讼,去年共有40多件的公益诉讼案件。
未批先建可以适用拘留,但违法建成并已投产建设项目的责任人,却不在拘留的适用范围。这些文件的出台,为环境保护法的实施提供了具体规范和依据。打个比方,如果你上公共汽车,抓到你没有票,得先补票,如果拒绝补票,才能够实行按日处罚。去年,我们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全国环境执法大练兵,同时也推动执法的标准化建设工作。总的看,环境守法的态势正在逐步形成,为什么这么讲?在这里给大家报告几个方面:第一,依法落实地方政府的责任。我们已经连续两年开展环保法的实施年活动。
二是部分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的职责落实不到位,层层传导的压力不够。什么叫高架源?就是烟囱高度超过45米的排放源,其排放的污染物从河北南部几个小时就可以吹到北京,我们进行重点监控。
在中央环保督察的带动下,去年各省级环保部门对205个市(区、县)政府开展了综合督查。第四,运用好刑事和民事等多种法律手段。
还有大家关心的未批先建问题。四是环境执法能力不足,影响法律实施的进程和效果。
三是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刚才已经讲了,让这些法规在实施中有更强的操作性,更具体。但是,就目前的一些情况看,一些地方环境违法行为依然比较突出,环保部也经常对此问题做出典型案例的通报。下面是部分文字实录: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央广网和央广新闻客户端记者我的问题关于新环保法。去年各级环保部门下达行政处罚决定12.4万余份,罚款66.3亿元,比2015年分别增长28%和56%。
新环保法是2015年1月1日生效实施的。去年,核安全法和水污染防治法修订已经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一审,配合开展大家都关心的土壤污染防治法起草工作,还有一些条例。
三是加强公安机关打击环境污染犯罪专业力量建设。通过配合高法、高检出台《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问题若干问题的解释》,联合公安部、高检制定实施《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过去行政执法采用的很多证据跟刑事证据接不上,很难把它作为刑事案件来处理。
从新环保法两年实施的情况来看,我们在工作当中还是感觉到一些突出问题,我们正在研究这些问题,希望逐步解决。虽然法律规定了责令停止建设、恢复原状等措施,但对监管部门授权有限,缺乏有力的强制手段,难以及时制止该类违法行为。
环保部单独或会同有关部门和司法机关出台配套文件35件,包括一些司法解释。环保部挂牌督办27起重点环境违法案件,组织查处取缔十小企业2465家。二是破解体制机制的束缚,加强基层执法能力建设。最后是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就是要通过不断地查处,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来保持这样一个高压态势,把环保法落到实处。
同时将环境执法机构列入政府行政执法部门序列,解决了执法着装、用车和设备问题。通过明确执行规定,2016年这几类案件分别是查封扣押9976件,停产限产5673件,按日连续处罚1017件,分别比2015年增长138%、83%和42%。
第三,制定实施配套文件。比如说,按日计罚这个效果非常明显,但是法律要求企业违法排污拒不改正的,才能启动按日计罚。
主要是有四方面的问题:一是有一些制度还不健全,个别条款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环保法规定的部门职责只有一半在环保部门手里,大气污染防治法中,环保部门的职责只占三分之一,所以下一步要明晰各部门的责任,才能更好地落实环保法,这也是我们工作的一个重点。